医疗保密原则的运用Case 1 一位男子去检测HIV 抗体,结果呈阳性。他对医生说,如果他的女朋友来打听,请不要告诉他,因为他们正准备结婚,他怕如果他女朋友知道他的血清反应呈阳性,她就可能不跟他结婚。医生应该怎么办?问题:1、医生有为病人保密的义务,因此当他的女朋友来打听HIV 检测结果时,医生应该不将真相告诉她。2、医生是否有保护第三者健康的义务?如果有,医生就应该告诉他的女朋友关于他HIV 检测结果的真相,这样是否违反了保密义务?如果你是这位医生,你会如何处理?为什么?医生干涉权与家属干预权对抗的效力Case 2《健康报》医学人文版2002 年12 月26 日曾提供这样一个案例:某晚期肺癌患者,已处于嗜睡状态。医生认为患者最多还能存活几周的时间,如果不上呼吸机,则只能存活几天。患者的两个妹妹认为,根据患者目前状况,再多花钱已没有意义,因而拒绝为患者上呼吸机,并拒绝陪床。患者父母早亡,两个妹妹是他一手拉扯长大的。现在患者虽不能说话,但眼角经常带着泪痕。基于这种情况,医生最后选择了报警。问题:1、医生该不该给患者上呼吸机? 2、医生是否应该报警?3、医生干涉权与家属干预权对抗的效力如何?4、假设患者上了呼吸机,家属要求撤除,谁有权决定撤还是不撤?(参考案例:美国一女患,患有严重的脑综合征、慢性褥疮、心脏病、糖尿病等,对环境没有感觉,只有原始的脑功能,有自主呼吸,没有认识、行为能力,且无改善的希望,住院不久即插入鼻饲管以维持生命。她的监护人要求取走鼻饲管,被主管医师拒绝,监护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强迫取走,法院同意并下令取走;但受理上诉的法院否定了这个决定,认为中止喂饲就是杀人。3 年后,女患者死亡,她的鼻饲管仍保留着。)